入会条件
根据《黑龙江省女创者协会协会章程》,黑龙江省女创者协会的会员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1、黑龙江省女创者协会个人会员入会要求:
1.1身份要求:企业法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集团副总裁(必须是股东),公司副总经理(必须是大股东);
1.2企业有良好经营业绩,工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必须大于1亿、服务业企业年经营额必须大于5000万;
1.3自愿加入协会,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,按期缴纳会费;
1.4能有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;
1.5没有征信拉黑记录;
具备以上条件者,可申请加入黑龙江省女创业者协会,经会长班子批准后方成为协会的个人会员。
注:任何人加入协会必须有常务理事以上级别人员审核后推荐,实行推荐人负责制,但任何领导推荐的人选,都必须符合以上要求方可入会。
2、黑龙江省女创者协会团体会员入会要求:
2.1身份要求:省内地市女创者协会、省内女性创业者社团组织、省内女高级知识分子社团组织等
2.2社团组织规模要求:大于40人;
2.3拥护黑龙江省女创业者协会章程、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、在民政部门合法注册登记、具有一定正能
量影响力的女创业者组织团体,可申请加入黑龙江省女创业者协会,经班子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协会的团体会员。
注:任何社团组织加入协会必须有常务理事以上级别人员审核后推荐,实行推荐人负责制,但任何领导推荐的社团组织,都必须符合以上要求方可入会。